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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牌照

香港学校注册(补习社/幼稚园)牌照

香港学校/补习社/幼稚园牌照

 

1. 香港学校注册(补习社/幼稚园)牌照业务

根据《教育条例》第3(1)条,「学校」是指一间院校、组织或机构,其于任何一天向20人或多于20人或于任何时间同时向8人或多于8人提供幼儿、幼稚园、小学、中学或专上教育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任何其他教育课程,包括以专人或邮递服务交付的函授方式。一般来说「教育课程」定义是指,教授中小学教育课程内容,如若举办「兴趣班、大学或学术课程」则无须申请学校牌照。

任何人如属非注册学校或非临时注册学校的拥有人或教员,或管理或参与管理一间未经注册或临时注册的学校,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250,000元及监禁 2 年。常任秘书长可藉书面命令封闭任何非注册学校或非临时注册学校的房产。 客户应拟议设立学校的地点,应尽可能位于一个无须就学校用途向城市规划委员会申请规划许可的土地用途地带


2. 香港学校注册(补习社/幼稚园)牌照需要条件
应办事项:
1.拣选尽可能位于一个无须就学校用途向城市规划委员会申请规划许可的土地用途地带,作为设立学校的地点;

2.拣选位于客户应在签订任何租约或进行任何装修工程前,确定有关的用地及校舍是根据政府土地契约及分区计划大纲图订明为适合作学校用途,而有关处所的设计及布置应符合基本的樓宇安全规定;

3.确定每间课室地面至天花的高度不少于2.75米;

4.确定任何可容纳30人以上的房间或樓层均应设有至少兩个有足够阔度的口;

5.确定学校有足够分别为男女生而设的衞生设备;

6.确定如果屋宇署并无有关樓宇的记錄,则应谘询认可人士的意見,以确定将作为学校用途的私人处所是否适合作学校用途,以及是否有违例建筑工程存在;

7.聘用合适级别的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进行安装/改装/增设消防装置及设备的工程。

不应办的事项:
1.拣选纯粹作住宅用途的建筑物;

2.拣选位于设有工厂、货仓、戏院,或有危害学生性命或安全的行业在进行的地方;

3.拣选没有足够逃生通道的建筑物;

4.拣选有违例建设的建筑物作的地方;

5.拣选位于一层有不同被佔用地方的樓层的处所,而该樓层的佔用人共用的违例内部走廊并无提供足够的耐火保护;

6.拣选屋宇署并无任何记錄的私人处所,除非认可人士已经确定有关的私人处所适合作学校用途及并无违例建筑工程存在;

7.不应在获得臨时注册前开始学校的运作。

3. 如何申请或者购买香港学校注册(补习社/幼稚园)牌照

 

4. 重要事项

1. 拟议设立学校的地点,申请人应尽可能位于一个无须就学校用途向城市规划委员会申请规划许可的土地用途地带

2.在签订任何租约或进行任何装修工程前, 应确定拟设校舍是根据政府土地契约及分区计画大纲图订明为适合作补习社用途, 而有关处所的设计及布置应符合基本的楼宇安全规定确定补习社内的每间课室地面至天花的高度不少于2.75米;任何可容纳30人以上的房间或楼层均应设有至少两个有足够阔度的出口;如果须进行涉及有关处所的结构、逃生途径及耐火结构的改动及加建工程,则应谘询认可人士的意见

3.如果屋宇署并无有关楼宇的记录,则应谘询认可人士的意见, 以确定将作为学校/补习社用途的私人处所是否适合作学校/补习社用途,以及是否有违例建筑工程存在

4.聘用合适级别的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进行安装/改装/增设消防装置及设备的工程;确定学校/补习社有足够分别为男女生而设的衞生设备


5. 申请或者併购牌照费用
 

5.1申请牌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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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併购牌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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